2018年1月份以来,肥东县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紧紧围绕深化“两个责任”落实,积极探索监督执纪新路径,在工作中做到“六坚持、六同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为驻点部门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责任意识同频率,同步落实“两个责任”。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纪委部署要求,年初组织召开综合监督单位相关人员会议,就纪检组工作、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十余条,结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建议,协助各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印发驻教体局纪检组2018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例会制度》、《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紧盯监督单位权力清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一岗双责同部署,同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年初纪检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每季度月初督促各单位专题听取和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负责人将《记实手册》送到纪检组签阅,并对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记实手册》进行签阅,提醒监督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对所分管科室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让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有效促进了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坚持学习教育同跟进,同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纪检组扎实开展“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年”活动,并将该项活动延伸到综合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反腐倡廉宣讲及发生在身边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以通报典型案例为鉴,时刻进行警醒、警觉、警戒,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在各单位落实红白喜事报审(备)制等等。目前,对综合监督单位的3名干部和4名教师违反工作纪律进行问责处理,其中红脸谈话6人、诫勉谈话1人,并进行举一反三,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大家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坚持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同进行,同步开展常态化监督。纪检组积极融入各单位工作大局,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中积极作为。通过参加(列席)监督单位班子会,紧盯会前充分酝酿、会上讨论决策、会后贯彻落实三个环节,明纪律、提意见、督落实。今年以来,共参加(列席)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2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5条,参加各单位有关重大活动6次。每半年开展一次“五查五看”、节假日前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活动。上半年已开展明察暗访19次,发现问题9个,督促整改9个。
坚持廉洁防范与日常监督相协调,同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纪检组紧盯监督单位权力清单,协助各单位重要科室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防范,深化责任落实。利用微信、qq工作群等平台,在重大节假日进行“微提醒”,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建立廉情信息库,及时核查掌握问题线索,把工作做在前,抓在平时。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动向,驰而不息纠“四风”,针对盲区、空白地、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并汇编成册,扎紧扎牢制度篱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严格执纪、严管厚爱。今年以来,纪检组对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性谈话28人次,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教育、处置。
坚持执纪问责相结合,同步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纪检组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对属于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抓早抓小,区分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干部受到警示教育,起到了警醒震慑作用。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了自办、督办、协办登记管理台账,对线索编号登记,详细记录线索来源,承办日期,办理结果,办结时间,做到一目了然,便于查询。针对问题线索处置,经过综合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反馈到案件管理室,做到件件有结果。规范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遵循《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工作原则,突出审查调查安全,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半年来,共受理信访件9件,结案9件。其中责成立案4件,处分6人,责成“红脸谈话”5人,警示谈话1人。督办件5件,其中立案2件,处分2人,信访了结3件,。督促落实县纪委监委建议4件,其中立案1件。协助案件室办案1件2人,协办大要案1件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