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1月9日上午10时55分,宿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委书记史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叶莉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宿州市及5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月8日下午在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叶莉全票当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现场向宪法宣誓。
根据叶莉提名,在1月9日上午召开的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常委会议上,表决任命郑超、王琦、刘擎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洪涛、陈忠、马克、胡长恕为委员,随后市监察委员会成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宿州市委坚持把抓好监察体制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作为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实际行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市委书记担负起“施工队长”的职责,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纪委履行专责,牵头抓总,按照市委制定的时间表和“施工图”,倒排工期、严格施工、市县(区)联动,确保改革进度安排、节点把握严丝合缝。全市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落实、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宿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宿州市纪委)
原标题:宿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