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萧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许彦违规使用公车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2月14日,许彦朋友许某某到其单位向其咨询有关业务,当天晚上许彦和许某某乘坐萧县房屋征收办的公务用车前往饭店就餐,餐费使用公款结算。2017年12月,许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由其个人支付公款结算的就餐费用。
二、灵璧县范桥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王计强违规操办其女儿“升学宴”问题。2014年8月,王计强在灵璧县灵城镇某饭店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除亲戚朋友外,王计强违规收受范桥中学教师24人礼金共计3800元。同时,王计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王计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宿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标题:宿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