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芜湖新闻网讯 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为了让江城广大农民工兄弟“薪情”无忧,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芜湖市委、市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连出大招,多管齐下,重拳出击惩治欠薪问题。
★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和皖政办〔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10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力争到2020年,我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无拖欠的总体目标。同时,从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依法处置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责任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项具体工作措施。并进行了责任和任务分工,提出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
★打响治欠保支攻坚战,对违法欠薪说“不”
2017年12月14日,我市启动“两节”和“两会”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按照宣传动员、摸排自查、执法检查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目标,通过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政府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政府横向协作网络,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确保欠薪投诉“有门”。各级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拖欠工资问题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置,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同做好治欠保支工作,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过好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次将保障农民工工资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
2017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从2017年到2020年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年度考核。
2017年12月29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人社部发[2017]100号),制订了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三个方面26个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适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我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制度措施。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均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同时,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将被公示,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让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让其形成“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自觉守法意识。
★曝光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违法欠薪者无所遁形。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市人社局于近期公布了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我市公布的7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均为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其中5起案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起案件正由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被移送的5起案件中2起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起已由法院判决,剩余1起案件正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
这7起案件中,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均被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将被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并与工商、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感谢你们为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春节将至,为维护好你们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特地给大家提个醒:
一、工作前,两个“要做到”
(一)要做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在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之前,做到“三个清”: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清楚施工单位名称;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要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拒绝签订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如果是跟班组长干活,也要与班组长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二、工作时,两个“要注意”
(一)要注意配合企业用工管理。目前国家要求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与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请大家在工作时配合好企业的相关用工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二)要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完工后,大家要积极做好书面结算,把工作明细和应得工资写清楚。另外,你们还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三、依法维权,两个“要掌握”
(一)要掌握投诉具有时效性。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为2年,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当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首先要找到所在工地的项目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不要轻信承包人做出的口头承诺,更不要等完工撤场了或是春节前再来投诉,拖欠的时间越久,追回工资的难度越大。
(二) 要掌握维权的正确途径。
1、一般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人社部门会按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2、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和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欠薪,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3、工资存在争议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工程款纠纷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理性维权,四个“要不得”
(一)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要不得”。
(二)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承包人讨要工程款的行为“要不得”。
(三)受雇佣到相关单位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的行为“要不得”。
(四)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个人借贷纠纷的行为“要不得”。
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用工所在地维权电话:
芜湖市:0553-3991329 、2100000
无为县:0553-6611945、6611905
芜湖县:0553-2567786
繁昌县:0553-7878012
南陵县:0553-6817958
镜湖区:0553-3878503
鸠江区:0553-5938841
弋江区:0553-4225478
三山区:0553-3918027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0553-5965302
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
0553-3916559
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0553-2881189
年复一年的打工生活非常辛苦和劳累,在此衷心祝愿你们工作平安顺利、家庭幸福美满!
原标题:芜湖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维权电话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