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这一天,民间各行各业一向有燃放“开门炮”讨个“开门红”好彩头的习俗。不过今年初八,却很少听到鞭炮声。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商家并没有燃放“开门炮”,而是选择贴“福”字,买鲜花等方式来开门营业。跟往年相比,市区多条道路上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也少了许多。
不仅是初八,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感觉,这个春节,马鞍山的鞭炮声少多了。
开门营业不放“开门炮”
当天早上8时多,湖南东路,刘女士打开了店门。刘女士经营的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走进刘女士的店里,办公桌上摆放的几盆鲜花让人感觉芬芳清香。刘女士告诉记者,这几盆鲜花都是春节时买的,满眼的姹紫嫣红,看起来特别的喜庆。
“这两年,我家都没放过‘开门炮’。”刘女士说,她家的店在这里有10年了,前几年确实放过“开门炮”,而最近几年都没有,“燃放鞭炮会污染空气,声音吵人,产生的垃圾也会让环卫工人受累,用鲜花代替烟花爆竹,我觉得一样有年味。”
没有“开门炮”,只在店铺的玻璃门上贴上一个大大的福字,与刘女士一样,解女士也选择了一种环保的方式开门营业。做生意六七年来,解女士说,她从来都没有放过“开门炮”,贴个福字,环保干净又不失热闹喜庆气氛。
放鞭炮不仅带来打扫卫生的麻烦,也对环境造成污染。现在大家的观念在转变,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意识到没必要这样做。与燃放“开门炮”祈祷生意红红火火相比,刘女士与解女士则更坚信好的服务和诚信才是生意兴隆的秘笈。
清扫烟花爆竹垃圾轻松多了
当天凌晨3时30分,夏承梅准时上岗,来到自己所负责的湖南东路上清扫垃圾。不过,直到早上9时,夏承梅只扫了不到一车,工作量减轻很多。
“和前些年相比,今年烟花爆竹放得少多了,我们清扫烟花爆竹垃圾轻松多了,你看早上好多商铺开门都没有放炮。”夏承梅说,每年春节都是他们最累的时候,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初八这几天,往年这段时间,不少市民会燃放烟花爆竹,多的时候一上午都要扫十来车烟花爆竹残屑,而今年只扫了不到一车,工作量少了许多。
“这个春节,过得舒坦。”夏承梅笑着说道,今年春节还下着雨,如果大家都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残屑粘在地上打扫起来,就更费力了。
邹德龙也是一名环卫工。“我家住的那栋楼有14户人家,就有一户人家在大年初一的时候放了爆竹,意思了一下,其余都没放。”邹德龙说,其实过年营造喜庆气氛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要燃放烟花爆竹,比如一家人一起围坐在一起看看春晚、聊聊天都挺好的。
烟花爆竹销售点也少了
从2001年春节开始,赵奇兵都会摆摊卖烟花爆竹。今年,赵奇兵依然把摊点设在了桃源路上。当天,记者在桃源路上走了一个来回发现只有赵奇兵一家在卖烟花爆竹。
提起今年的生意,赵奇兵告诉记者,今年的摊位减少了,按理说生意应该会好,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今年进了4万块钱货,有五六十个品种,现在还没有卖完。”据赵奇兵介绍,往年春节的时候货都不够卖,还要去补货,今年买烟花爆竹的人比往年少多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佳山路、新岗路,也是难觅烟花爆竹销售点踪影。“以前春节的时候,路边的商铺都会带着卖点烟花爆竹,今年还真没有看到卖烟花爆竹的。”在新岗路做生意三四年的吕女士说道。
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2014年3月1日马鞍山市正式实施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过了元宵佳节,限制燃放区域就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目前,马鞍山市限制燃放区域为长江马鞍山段——苏皖省界——团旗山路——同舟路——银杏大道——赤口路——牡丹江路——燕山路——旅游大道——泰山大道——马向路——霍里山大道——采石河路合围区域。
同时,《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还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与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根据有关法规,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本报记者刘明培
原标题:这个春节,马鞍山鲜闻烟花爆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