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天,省大气办发布《2018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全省除黄山、池州以外的14 个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要达到52 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型车辆将走专用绕城路线,国家级开发区也将实现集中供热。
今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重应不低于70%。(资料图片)
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供热
为调整能源结构,今年我省将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开展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
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属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对工业企业较少且已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可暂缓推行。
搬迁主城区重污染企业
今年,我省还将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对城市主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6 月底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具体来说,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将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于不符合产业布局或未进驻工业园区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搬迁;对治理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一律关停取缔、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重型车走专用绕城路线
在控制排气污染方面,重型车辆将避开市区绕城行驶。今年10 月底前,我省计划通过新建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加强重型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执法检查。
此外,还会重点在货运通道、交通主要干线、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重型柴油车出现频次较多的路段进行尾气抽查抽测。在抽检中,对于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处罚。
今年10 月底前,我省各市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部分安装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理,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占比
推广新能源汽车也可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要求,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70%。同时,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公共交通方面,我省将重点实施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改造、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等项目。2018年,全省城区人口100 万以下、100万至300万、300万以上城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分别达到12、16、17标台以上。
绕城干线每天清扫两次
为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我省继续实施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未达标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同时,加强对绕城国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 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 次,有效减少绕城和环城国省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