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以确保春运交通安全畅通为重点,细化措施,周密部署,加强管控,强化提示。广大交通民警和协管员勇于担当,顽强拼搏,一心为民,热情服务,较好地保障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发生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31.4%,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1.2%,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0.9%。
群众出行,交警护航。群众过节,交警站岗。春运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精准部署任务,开展安全检查,清除源头隐患,加大路面巡控,严查重点违法,加强指挥疏导,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加强宣传提示,全力以赴做好我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春运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坚持“一会商一巡查一调度一通报”和“秒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全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实行一级勤务,积极主动应对春运期间的超大流量,确保了全省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围绕高速公路、景区道路、国省道主干线、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山区道路、城市拥堵隐患路段等重点路段,以“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为重点车辆,重点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违规载货,高速公路违法上下客、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各地相继开展了“酒驾毒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等专项工作和5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了路面严管严控高压态势。春运期间,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8万起,其中超速行驶47.5万起,客车超员3136起,货车超载1195起,疲劳驾驶2945起,无证驾驶1.5万起,酒后驾驶4931起(其中醉酒驾驶862起),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1.7万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97万起,毒驾5起,行政拘留543人。
当下正是春游踏青的好时节,加之春季降水增多,交警温馨提醒驾车人出行前请注意检查雨刮器,及时更换老化的胶条,加注玻璃清洗液。雨天行车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马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