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把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作为芜湖观念转变、发展转型的历史机遇,下定决心,顺势而为解决一批环保历史遗留问题。”连日来,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皖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制定了全面排查整治方案,全市上下迅速开展沿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快速响应 对沿江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
4月3日,芜湖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成立市级指挥部,建立市领导包保县区责任制度,全部包保人连夜入驻责任区域。4月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市政府当天召开推进会,当天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对沿江区域开展“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地毯式排查。4月5日至今,驻点督导,严防死守,确保问题园区、问题企业立即发现、立即整改。
工作启动以来,市级包保领导全部下沉到最基层的一线环保网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四不两直”方式,在各县区循环检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不递减,责任层层落实不走样。
对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根据芜湖沿江产业分布,重点排查高排放污染源企业、固废危废倾倒点以及纳污坑塘、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江区域化工企业、船舶工业园造船企业、非法码头、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等关键区域和行业。同时,对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并整改的问题,全面进行“回头看”,发现反弹立即整改并严肃问责。
同时,对重点问题分类排查。重点突出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排查行动,分别从输入型固废和内源型固废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对输入型固废,全面发动沿江县区、开发区,对以长江大堤为界向外延伸2公里陆域范围,向内延伸滩涂水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到边到拐,不留死角。对内生型固体废物,重点清查沿江经济园区工业废物产生单位的固体废物存量和处置情况,清查污染源,确保不放过任何污染隐患。目前,对全市已排查出的固废倾倒点,都及时启动规范化处置工作。
立行立改 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清单
在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中,芜湖市对排查发现的沿江所有违法沙站、违法码头,一律关停;沿江岸线“散乱污”企业,一律全部先停后治;沿江非法排污口,一律立即取缔;沿江黑臭水体,一律限期治理;垃圾焚烧电厂运行不规范的,一律处罚并责令整改;重点污染源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律停产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清单,确保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各县区、开发区压实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市直相关单位实施全面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由环保部门进行证据提取、初步环境监测,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取样化验,出具鉴定意见,属地政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处置方案。
发现的非法倾倒固废点,一律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次生污染。固废处置后,立即开展周边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检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制定修复方案,确保安全高效修复。
政策激励 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
芜湖市政府第一时间拿出《芜湖市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由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小散污”企业和违规工业园区的问题。
该关停的企业立即关停——凡不符合整治和搬迁条件、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且无法治理的企业,一律关闭拆除。其中,具备部分审批手续或资质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偿。专项资金按照各县区关停企业的厂房面积、税收贡献、进度和效果,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密切关注淘汰关闭项目的动态,杜绝新的违规建设项目的产生。
该搬迁的企业立即搬迁——对历史遗留问题,比如环保手续齐全但在居民区的企业、完成环保设施但未经达标验收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能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根据全市产业布局,从小工业园区向省级以上开发区搬迁,并同步落实相关环保手续和技改项目。原属地县区政府给予其经营场地征迁补偿等支持,新落户属地县区政府参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
该整改的企业立即整改——对企业为整改而实施的环境防治项目,支持其申报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业为整治而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参照技改投资奖励办法,予以设备投资补助等支持,坚定企业转型升级的信心。企业停产整治或搬迁期间,视条件分别给予稳岗补贴、职工基本生活补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
下一步,芜湖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确保4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同时,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努力实现年度PM2.5降到49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市长一周一调度,书记半月一调度,深入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让芜湖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记者 彭旖旎 尚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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