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去年10 月5 日,阜阳市颍上县街头上演了一部“ 警匪大片”,一名男子持刀滋事,民警赶到现场后,男子为逃避追捕,先是劫持一辆出租车,后遇堵车又绑架一名女孩当人质与警方对抗,但最终当场被抓。7 月26 日,经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男子涉嫌绑架罪,强奸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盗窃罪一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 年10 月5 日中午,被告人李某某在颍上县城北新区一美食城喝酒吃饭,因琐事对美食城一店铺老板不满,继而手持折叠弹簧刀到该店铺滋事,该店铺老板报警,民警随后赶到。
为逃避警方抓捕,李某某持刀拦下一辆出租车,控制出租车驾驶员,逃窜至颍上县顺河南路与中心东路交叉口时,因堵车下车向南逃窜。随后,李某某故意撞倒一辆电瓶车,然后绑架乘车的一名11 岁女童为人质,与前来抓捕的警察对抗,致被害女童及一名警察受伤。后民警将其抓获并成功解救女童,经法医鉴定,女童及民警的损伤均为轻微伤。
检方另指控,2006 年至2014 年,被告人李某某曾因犯抢劫、强奸、寻衅滋事被三次判处刑罚后,于2015年12 月16 日刑满释放。之后,李某某涉嫌强奸幼女,被警方追逃。从江苏逃至颍上县后,其又涉嫌伪造、购买虚假身份证件并使用,在颍上县江心洲一小区居住期间,还涉嫌入户盗窃他人财物。
检方认为,李某某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且系累犯,应当并从重处罚。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高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