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讯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确定宣城至宁国等3条高速公路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运〔2018〕94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宣城至宁国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3年9月8日至2043年9月7日止;黄山至祁门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43年12月29日止;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2年11月18日至2042年11月17日止。
二、上述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免费范围、收费管理等仍按原批文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期满后,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