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亳州晚报报道,市民张先生一直从事服装生意,2017年10月份,他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急需50万元借款,但是他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遍,没有人能提供这么多的钱。同年10月底,张先生的战友李某得知其需要资金,遂做中间人,把自己的合作伙伴王某介绍给张先生认识。王某表示自己可以借给张某50万元,但是年利率为50%。张先生无奈之下给王某打了借条,约定年利率50%,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张先生无力还款,被王某起诉至法院。张先生咨询本报律师团,这么高的年利率合法吗?
王玉彬(安徽谷水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得知,我国的民间借贷,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为36%,超过的部分无效。本案中,张先生除偿还50万元本金外,只需偿还本金36%的年利率。超过的部分不予偿还。
记者 曾莹莹
原标题:借款约定这么高的 年利率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