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合肥市玉竹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巢湖市仲景堂药房有限公司、肥西县同惠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4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简称GSP证书),3家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关于撤销47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和扰乱药品正常流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合肥、阜阳、滁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飞行(监督)检查中,共发现47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规定,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47家撤销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