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修改稿增加了关于建立淮河流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推行雨污分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修改稿增加了在淮河流域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内容,要求淮河流域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湖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上级河长、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道湖泊下一级河长、湖长进行考核。
此外,有组成人员建议借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经验,建立淮河流域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建立淮河流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促进淮河流域市、县(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为此,修改稿增加了一条内容,要求省及淮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管理责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为了避免河道“喝脏水”,修改稿增加了关于雨、污分流的内容。根据规定,在淮河流域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覆盖区域内,排水户应当将雨水、污水分别排入公共雨水、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在强化淮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修改稿提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使用缓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化肥、农药的科学使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保护对水生态环境有益的水生生物和底栖生物,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淮河流域区域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有利于促进淮河流域市、县(区)形成水污染防治合力。修改稿提出,淮河流域上下游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跨界水体污染防治、水质联合监测、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
修改稿规定,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排污单位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并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卫生健康、水行政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还应当通报相关人民政府。未责令排污单位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措施,或者未通报相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梦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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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快对接苏浙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草案,我省将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在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快形成互联互通信息服务平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交通扫码通行、民生档案异地查询等合作成果。
《草案》明确,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重大战略一体对接、发展规划等高对接、合作项目深度对接、体制机制无缝对接。本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应当主动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对接,以强化功能布局互动,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布局,提升长三角地区城市群整体竞争力。探索编制跨区城发展规划,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制度设计,应当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的协同,逐步做到标准协同、监管协同、处罚协同。本省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建立统一的市场标准体系,营造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清除行政壁垒,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有碍市场统一的有关规定。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本省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在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协同,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长三角。
《草案》还提出,加强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在重点领域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联手、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发展联动、公共服务联网、区城市场联建、生态环境联治,加快形成互联互通信息服务平台、协作共用大型科学设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交通扫码通行、民生档案异地查询等合作成果。
余梦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