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闻网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有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近日从濉溪县公安局获悉,因在“快手”上辱骂交警,嫌疑人吴某被警方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1月23日,吴某在途经濉溪县城郭楼桥时,看到民警正在设卡执行盘查任务,一时兴起就利用“快手”软件录制了一段视频,并声称查酒驾的交警是“小鬼子”。这段视频被吴某上传至“快手”后,还被一些不知情的网友转发、评论,一时间点击量达到5万多次,影响极坏。
“我就是出于好奇。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大家千万别学我。”接到群众举报,濉溪县公安局濉河派出所立即对吴某进行传唤。经民警批评教育,吴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论,并向当事交警道歉。同时,吴某也因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警方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首席记者 肖干 通讯员 李薇薇 刘晓雨
原标题:拍摄传播辱骂交警视频 当事人被依法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