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铜陵驾驶人王某驾驶刚买来3天的新车,就因不守交规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侧翻,车损严重,自己也受伤,同时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2月21日下午5时51分,王某驾驶车号牌为皖BB1V**(临时号牌)的越野车,沿铜陵市朱永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坝白路与朱永路交叉口时闯红灯,与自南向北行驶的胡某某驾驶的皖G739**小轿车发生碰撞,王某的车辆发生侧翻,其本人在事故中受伤。胡某某的车也有损伤。
接到报警后,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调取路口视频监控和事故双方当事人地陈述,12月22日,义安交警给这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的全部责任。
周顺 王小龙 潘光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