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8年临泉两名青年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后被批准入伍,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队按除名退兵处理。近日,临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通报了对该2名青年的处理情况。
根据通报,2018年,临泉县艾亭镇王俊涛、鲖城镇符路西等2名应征青年自愿报名应征,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后批准入伍。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队按除名退兵处理。2人到部队后,因不适应部队严格教育训练,思想产生波动,拒服兵役。经部队、县人武部、乡镇(街道)武装部及其家人反复教育引导,明确法律责任,但其2人拒服兵役态度依然坚决,在军队和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符路西、王俊涛等2名应征青年的行为违反了《兵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安徽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临泉县思想退兵处置管理规定》,依法追究该2名应征青年法律责任并通报全县,依据中共临泉县办〔2016〕77号文件给予以下处罚:
按照《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给予经济处罚不少于当地义务兵家庭每人(户)优待金2倍。根据临泉县实际,给予经济处罚共计20000元,所缴费用列入下年度征兵工作经费。如当事人于2018年12月30日前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得将其录用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县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对其招聘和录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办执行。
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手续。
三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等。
将其列为《临泉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由县委宣传部督办执行。
所在乡镇派出所在其户籍信息中补入“拒服兵役”记录说明,并把处理结果打印1份交至县征兵办存档,由县公安局督办执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