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讯 1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安徽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称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凡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凡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或有其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公职人员,在2019年2月28日前主动向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交代问题、供述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供述罪行的,依法从严惩处。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对其参照证人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为发现、查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出重要贡献的,予以奖励。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