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淮南发布消息 3月5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管宇为首的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管宇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管某雷、李某成、方某江、李某芹、管某祝、刘某胜、贺某立、方某腾、管某涛等9名被告人也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四个月和数额不等罚金的刑罚。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淮南发布消息 3月5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管宇为首的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管宇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管某雷、李某成、方某江、李某芹、管某祝、刘某胜、贺某立、方某腾、管某涛等9名被告人也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四个月和数额不等罚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