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3年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5年后,池州驾驶人因纪某某却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查获。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今日从池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因涉嫌酒后驾驶,纪某某面临的将是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 日的严惩,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2月28日晚,池州公安交警一大队组织警力在池州市区齐山大道与南门转盘交叉口处设立查缉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许,一辆小轿车缓缓向查缉点驶来,当距离查缉点30米处时,该车突然左打方向,加大油门准备加速。
看到交警就跑?这其中肯定藏有猫腻!一大队四中队民警立即跑上前去对该车进行拦截,并要求该车驾驶员接受检查。民警对该车驾驶人纪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纪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事后调查更是有了新的发现:该驾驶员纪某某曾在2013年12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理过,未完成学习考试,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没想到纪某某仍然不吸取教训,不思悔改,此次又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被民警查获。接下来,纪某某将面临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 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诸多处罚。
朱玉平 刘臻强 吴晓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