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安徽频道消息 3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钱发友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判处钱发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据了解,钱发友系铜陵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据《江淮风纪》报道,2008年市政府换届,自我感觉良好的钱发友觉得自己是副市长的不二人选。然而结果他并未入选。他顿感心灰意冷、怨气横生。此后,仕途失落的他仿佛变了一个人,再也无心于事业,而是沉溺于推杯换盏、打牌赌博、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感官刺激上,像吸毒一样欲罢不能。
2017年12月8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钱发友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6月13日,钱发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6月15日,安徽检察发布消息,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铜陵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发友(正处级)依法决定逮捕。
2018年12月,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对钱发友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钱发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钱发友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钱发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钱财3700945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惩处。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落选副市长后沉湎酒色,安徽一正处级干部获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