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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提出关于“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泉源坞安置区居民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对此,@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组织黄山市回应如下:
【网民留言】
我是原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湖边村居民,后拆迁至现在的屯光镇泉源坞安置区,拆迁已有6年,至今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留言,反映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泉源坞安置区居民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黄山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屯溪区政府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屯溪区屯光镇政府工作人员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2009年新安江延伸段综合改造拆迁,实施屯光泉源坞安置区建设,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该安置区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及时办理。下一步,屯光镇政府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补齐完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手续,待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可为您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光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余承勇,联系电话:13805599589。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