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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亳州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方案》出台。在集中治理阶段,该市将依法查处改装、加装车篷的经营者。加强电动车管理,禁止车主私自加装车篷,对已经私自加装的车篷责令车主拆除。
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10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期间,将召开电动三轮车车主和电动四轮车车主、市民、商户、干部、学生、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自媒体等多种层面人群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7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期间,将在北外环(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东,亳芜大道(不含)以北、木兰大道(不含)以西的区域,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法开展治理行动。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
在集中治理阶段,该市将依法查处改装、加装车篷的经营者。加强电动车管理,禁止车主私自加装车篷,对已经私自加装的车篷责令车主拆除。对残疾人代步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行排查、登记、编号、建档,禁止驾驶残疾人代步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依法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对流动商贩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行排查、登记、编号、建档,全部导入流动摊点集中区,依法取缔市区沿街、沿路摆摊设点、流动叫卖等行为。
在巩固提升阶段,将总结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制定并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曾莹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毛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