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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宿州公安在线消息 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检举揭发以梅杰为首的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公安机关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近期,我局抓获以梅杰(宿州市芦岭镇人,别名楚斌)为首的多名犯罪团伙成员,该团伙涉嫌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彻底查清梅杰黑恶势力团伙所有违法犯罪事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依据《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 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党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精神,现就依法严厉打击该犯罪团伙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上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处罚。对于该犯非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 绝不姑息。
二、对于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尤其是受该团伙侵害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知情人,均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电话、邮寄方式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并严格保密。
宿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固定举报电话: 0557-3662252; 联系人:宁警官13805577018;高警官18605579222 单位地址:宿州市公安局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