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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淮南2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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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淮南纪检监察网消息,淮南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淮南市河道局打击非法采砂执法队副队长孙以瑞为非法采砂分子通风报信问题。孙以瑞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为汪某某等人非法采砂通风报信,并先后收受非法采砂人员汪某某2万元现金以及香烟、茶叶等礼品。2019年4月15日,孙以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凤台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江多永为非法采砂分子通风报信问题。江多永利用打击淮河河道凤台段非法采砂活动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向非法采砂人员胡某某通风报信,泄漏和提供有关查禁非法采砂行动的执法信息,并多次接受胡某某的吃请,收受胡某某送的烟、酒等礼品。2019年6月3日,江多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责任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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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黑恶势力 保护伞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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