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萧县公安局孙圩子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并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嫌疑人高某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6月12日,该案被移交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萧县警方获悉:2019年4月5日,孙圩子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的过程中,发现辖区一户村民家前的菜园子种满了一种“绿植”,长势喜人。但引起民警高度关注的不是这些绿植的生长状况,而是这些“绿植”与毒品原植物“罂粟”十分相似。由于长期开展禁种铲毒行动,罂粟的样子在民警的脑海中十分深刻,经过进一步仔细辨认,民警确定,这些“绿植”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无疑。民警立即将这一片罂粟全部铲除。
随后,民警口头传唤这片菜园的主人高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内,高某某对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清点,高某某共计种植了570余株毒品原植物。谈到种植罂粟的原因,高某某竟是听说用罂粟做食物很好吃,为解馋就种了一片。这一理由令民警哭笑不得,民警当即向高某某讲明,食用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危害,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5月16日,高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6月12日,该案被移交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罂粟苗和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此类食品,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遭受伤害,对身体危害很大。
刘怡君 李荣耀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