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黑案 。被告人徐某某等二十三人利用“套路贷”犯罪。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起,被告人徐某某、李某某、肖某、刘某共同出资在安庆设立三家公司,以无抵押担保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并签订虚高“借贷”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一旦被害人逾期便软硬兼施“索债”。形成以徐某某、李某某、肖某、刘某、陆某为组织、领导者,吴某某、丁某为积极参加者,阮某某等十六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化运作模式,采取诱骗、威逼、殴打、限制人身自由、上门滋扰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20889元(其中51350元系未遂),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行“索债”,共计7人次,采用上门滋扰、喷漆、随意殴打他人等手段强行“索债”,共计9人次。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和诈骗罪分别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