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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一派出所副所长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有案不立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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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田勤昌(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充当“保护伞”,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日前,由该院依法向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另据“安徽检察”之前报道,4月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审查起诉范宏正涉黑案件中发现的线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对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田勤昌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田勤昌在办理范宏正及涉黑组织骨干分子涉嫌多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降格处理,涉黑犯罪组织首犯及骨干分子得以逃避刑事追究并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坐大成势,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田勤昌已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原标题:安徽一派出所副所长被公诉
责任编辑:吴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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