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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石汉东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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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亳州市委批准,中共亳州市纪委、亳州市监委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石汉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汉东在担任谯城区古井镇镇长、党委书记,谯城区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亳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亳州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证照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石汉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其行为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亳州市委、亳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安徽省纪委审议、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石汉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亳州市纪委监委)

简历:

1983年11月—1985年4月,亳县观堂文化站工作;

1985年4月—1994年1月,原亳州市观堂镇政府工作,先后任区团委副书记,刘集乡乡长、党 委书记,观堂区副区长、观堂乡党委书记,观堂区副区长,观堂镇党委副书记;

1996年1月—1998年12月,原亳州市大寺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其间:1996年12月-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12月—2001年12月,先后任观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2002年9月,古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年9月—2004年2月,古井镇党委副书记、副县级镇长;

2004年2月—2006年3月,古井镇副县级党委副书记;

2006年3月—2007年1月,古井镇副县级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年1月—2009年2月,谯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古井镇党委书记;

2009年2月—2010年2月,谯城区委常委,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2月—2011年2月, 谯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2月—2015年11月,谯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亳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5年11月—2018年2月,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2月,起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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