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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与丈夫争吵后放火烧家 二审获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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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一80后女子陈某某,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但因与丈夫发生争执,竟然放火烧家。陈某某因犯放火罪,一审获刑五年,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亳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陈某某犯放火罪,获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3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执,丈夫离开家后,陈某某在家中先打开煤气开关,然后到次卧拿出事先从网上购买的酒精,倒在家中客厅的地毯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引燃一个枕头放在主卧室内的床上,之后陈某某离开家中,大火造成家中大部分财物被烧毁,楼道内墙面被熏黑及部分邻居恐慌,陈某某离开家时拨打了电话报警,物业人员及消防队及时赶到制止了火灾的扩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因家庭琐事,发泄不满,采用事先打开燃气开关,用购买的酒精引燃室内物品放火,造成室内大部分财物被焚毁,放火的房屋处于商品楼房,四周有邻居,该行为直接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陈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陈某某主动拨打119,防止火灾扩大,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亳州市中院认为,上诉人陈某某因家庭琐事,在位于公共建筑物的住处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陈某某具有认罪、认罚及坦白情节,且主动拨打119,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陈某某二审期间取得部分邻居及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的谅解,结合陈某某具有的认罪、认罚等情节,可酌定对陈某某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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