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5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28 元。二者同比增速均居中部第一。
来自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55 元,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 个百分点。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3 位,中部第1位。而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4位,中部第3位。
今年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28 元,同比增长1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4 位,中部第1 位。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1位,中部第1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