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今天,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拟推荐申报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公示》。具体如下:
根据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9〕7号)要求,经基层申报、资料审核、实地检查、综合研究,拟推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淮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10家单位申报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19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明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0551-62871577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明办
邮编:23009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