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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刷前妻支付宝2万余元 被判刑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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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淮北市一男子刘某在离婚后,登录前妻支付宝,多次盗刷达2万余元。日前,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华为荣耀9、VIVO手机各一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杨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刘某将杨某的手机SIM卡扣留,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3月,刘某使用手机多次登录杨某的支付宝盗刷21661.87元,用于日常消费。案发后,刘某将所得赃款退还被害人。刘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刷他人现金人民币21661.8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退还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关于刘某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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