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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凤阳县府城镇的女子岳某竟将罚单拍照后上传朋友圈,并配发侮辱性文字。原本是想借此泄愤,结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
9月4日9时许,岳某将轿车停在凤阳县环境监测站西北侧路上。凤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巡逻至此,发现该车存在违章停车的违法行为,在确认驾驶员不在后,当场予以处罚,并将违法停车告知单帖于轿车驾驶室车窗玻璃上。
4日上午11时许,岳某下班回家后,发现车窗上被贴罚单,心中不满,便用微信名为“A小手牵大手”的微信,在朋友圈内发布一条信息,内容为:一张黄色处罚告知单图片,配有侮辱性文字。岳某在朋友圈发布此侮辱性文字后,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凤阳县公安局洪武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岳某对其因泄愤公然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文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岳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5日,经报县公安局裁决,依法对岳某行政拘留5日,并送达滁州市行政拘留所执行。
张金好 魏辰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