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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款16万余元跳河跑路 担保人承担还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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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亳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7日下午,接申请人王某甲举报,称管某正在车管所办事,请求前往。利辛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闻讯而动,顺利将管某控制。

管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担保人,于2018年10月5日为王某担保从王某甲处借款20万元。后经催要,王某断断续续还款,下欠16万余元及利息至今未还。

其实一开始,法院全力执行的对象是王某。一个月前,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王某在某河边钓鱼。执行小组果断出击,当干警们向王某靠拢时,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王某突然纵身一跃跳进河中,并迅速向河对岸游去,此时,不谙水性的执行干警也只有“望河兴叹”,从此王某便销声匿迹,音讯全无。于是,执行法官调整办案方向,从担保人管某着手。

“作为担保人,你同样负有履行债务的责任。”执行法官对其警示教育,耐心引导。“为朋友担保,竟落得这个下场。”管某一脸气愤,迟迟不愿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在医院体检时,管某突然悔悟,提出与申请人沟通履行事宜。后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管某缴纳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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