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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相关规定,今年8月至9月,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铜陵银保监分局对该市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进行了检查。近日,铜陵市住建局对具体检查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详情如下:
据介绍,铜陵市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5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41家银行机构组织自查,并对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9家银行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能够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落实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规范开展预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铜陵市住建局的公开通报表示,本次检查发现,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商业银行能够依法合规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但仍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不力,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具体表现为:
(一)部分开发企业和银行机构对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本次检查共向5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41家银行机构发出通知,截至自查工作结束,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8家银行机构未报送自查自纠结果,在多次催报后仍未引起重视。如安徽省博兴置业有限公司、铜陵市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铜陵中房农林生态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等。
(二)部分开发企业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归集到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部分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贷款部分足额、及时地转至监管账户,如铜陵嘉禾置业有限公司、铜陵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陵嘉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陵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拓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未公示。如铜陵市永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帐户、监督电话等信息。
(四)部分专户银行落实监管资金收支月报制度不力。部分银行不能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不准确,如交通银行铜陵分行、农业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
(五)个别专户银行存在违反预售监管资金规定的行为。如上海浦发银行铜陵支行不按时拨付已审批资金,甚至为清偿贷款,擅自为个别项目拨付未经审批的预售资金;交通银行铜陵分行为个别监管账户开通了网上银行帐户付款权限。
铜陵市住建局的公开通报还公布了具体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铜陵嘉禾置业有限公司、铜陵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陵嘉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陵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拓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永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浦发银行铜陵支行、交通银行铜陵分行、农业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铜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铜陵银保监分局将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被通报批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约谈。该市还表示,今后对存在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违规行为将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停止预售资金拨付,直至暂停在售房地产项目预售。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专户银行,计入银行机构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资格。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