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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1-10月,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005件,立案262件,结案2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1人。
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361人中,涉及科级干部47人,占比13.02%;一般干部33人,占比9.14%;其他人员281人,占比77.84%。
1-10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56人次,占总处理人数的67.1%;第二种形态264人次,占总处理人数的23.4%;第三种形态56人次,占总处理人数的5%;第四种形态51人次,占总处理人数的4.5%。(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