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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额巨大 安徽马鞍山一正处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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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马鞍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诗海(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系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郑诗海在担任无为大堤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局长,无为县政府副县长,无为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和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马鞍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6月18日,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郑诗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6月26日,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郑诗海的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郑诗海简历

郑诗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2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水利电力学校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曾任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1982.7-1985.9 无为大堤基建指挥部(建设管理局)技干;

1985.9-1991.5 无为大堤建设管理局基建科副科长、科长;

1991.5-1993.8 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副局长(副科);(其间:1988.10-1993.4自考大专学历,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1993.8-1995.1 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1995.1-1995.12 无为县三汊河乡党委副书记、政府筹备组组长;

1995.12-1998.12无为县三汊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8.12-1999.10无为县三汊河乡党委书记;

1999.10-2001.3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第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1.3-2003.3 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3-2003.5 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局长;

2003.5-2006.6 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6.6-2007.9 无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7.9-2013.2 和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3.2-2013.3 马鞍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2013.3-2018.3马鞍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3-2019.6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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