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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日,阜阳县太和县旧县镇大张村党总支原书记刘云飞被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受贿罪对刘云飞提起公诉。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云飞与同案犯王龙(另案)等人串通太和县公安局旧县镇派出所民警王介理(另案)等人制造轻伤嫁祸被害人张某某,以不调解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由威胁被害人,敲诈被害人张某某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云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