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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发生事故滞留1小时以上者可获赔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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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12日,记者从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完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提高全市电梯安全保障水平,该局和中国银保监会淮北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在保险额度方面,根据设置的赔偿项目设置赔偿限额,比如每次事故每人滞留1小时以上者可获赔400元。

通知提出,鼓励全市范围内的在用电梯和新装电梯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大力推进住宅电梯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和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电梯责任保险按照“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原则,电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权人、电梯维保方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方都可为相应电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此次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在保费方面,基准保费为每年每部电梯73元。在保险额度方面,根据设置的赔偿项目设置赔偿限额,比如每次事故每人滞留30分钟至1小时者可获赔200元,每次事故每人滞留1小时以上者可获赔400元。另外在每次事故的每人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费用等方面均有不同额度的赔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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