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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男子酒后殴打他人,面对执行公务的民警,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辱骂、威胁民警,还用脚踢打出警辅警。近日,被告人吴某犯妨害公务罪,被蚌埠市淮上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今年6 月19 日晚8 时30 分许,吴小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史某、程某带领辅警高某、马某等人,根据110 指挥中心指令前往吴小街镇某烟酒店门口,处理吴某殴打他人一案。被告人吴某酒后辱骂、威胁出警民警,并用脚踢打出警辅警高某的腿部,妨害出警人员正常执法活动。后民警将吴某强制传唤到吴小街派出所接受讯问。在讯问室里,被告人吴某仍对民警进行辱骂。
法院开庭审理前,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认罪。在面对当庭播放的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及其它证据时,被告人吴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吴某当庭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综上,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彭少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