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怀远县男子陈某某趁其朋友及女友熟睡之机,将朋友女友放在家中的金、银首饰盗走。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12月6日,陈某某随朋友到其女朋友家玩,晚上趁朋友和其女友睡觉时,秘密窃取其朋友女友放置于家中的银手镯、银吊坠、黄金佛吊坠物品价值2088元。潘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余占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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