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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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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人大官网消息,1月2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洪禹候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洪禹候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高宗祥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洪禹候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学东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高宗祥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0年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周榕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新林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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