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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濉溪交警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驾行动。当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李某满口胡言、浑身酒气。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2015年7月因饮酒驾驶被淮北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处理,2017年10月因醉酒驾驶被濉溪交警处理,并且,李某因2017年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禁驾十年,现在处于无证状态。
1月8日,记者了解到,经安徽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7.36mg/100M静脉血,属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西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