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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十分紧俏,陈某伙同朋友冒充口罩生产厂家销售口罩,诈骗网友3400元。2月28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陈某是淮南一家饭店员工,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饭店关门停业,其便闲在家中无事可做。1月31日,他用手机翻看微信朋友圈时,看到陆某在朋友圈中说想买些口罩,他不认识陆某,也不知道两人是什么时间加为微信好友,便向陆某谎称自己是口罩生产厂家的,有口罩出售,一只口罩2元钱,陆某信以为真。
2月3日,陆某和陈某在微信中谈好价格后,通过微信转款200元给陆某,先买100只口罩看看怎么样。然而,陆某经不住诱惹,想想口罩的价格很低,2月4日,其又给陈某转款1000元购买500只口罩。
转款后,陆某表示想再多买一些口罩,能否给优惠。陈某称自己做不了主,要请示他的老板。之后,陈某与朋友陈某某预谋后,借用陈某某的微信使用,并把陈某某微信推送给陆某加为好友,陈某用陈某某微信和陆某聊天,又先后诈骗陆某2200元。得手后,陈某将陆某某微信号拉黑。事后,陈某某分得赃款1400元,陈某分得2000元。
案发后,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刑警一队民警通过侦查,将陈某某抓获归案,由于其参与诈骗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警方对其行政拘留13天。2月17日,陈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
2月28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后,认为陈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当庭宣判。
法官介绍,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仅用了48小时。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霞 陈思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