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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高院消息:女子邹某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以能够用低价购买扶贫安置房等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15万余元。日前,固镇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12月间,被告人邹某伙同黄某(系邹某丈夫,已殁)冒充蚌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身份,以低价购买扶贫安置房等为由,诈骗被害人董某、薛某、吴某等人,共计15.6万元。2019年2月18日,被告人邹某被固镇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诈骗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法院予以采纳。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邹某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予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邹某已退还被害人吴某被诈骗现金2.6万元,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来源:固镇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