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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驾驶员储某某酒后驾驶大型公交车,在崎岖的山道上行驶……接到这一举报信息后,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进行处置。经鉴定,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储某某已被立案侦查。
5 月8 日上午9 时25 分,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 指令称,有群众举报在公交106 线中关方向,号牌为皖H02×××D 号大型公交车驾驶员酒后驾车。接警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464 省道中关方向进行拦截。9 时38 分,交警二中队民警在中关至莲云方向西水岭处成功将皖H02×××D号大型公交车拦下检查,发现公交车上有32 名乘客。
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员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带至岳西县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立即安排专人专车将血样送至安庆信立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显示驾驶员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储某某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当天下午,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动联系该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县公交车公司召开约谈会,结合该案例,组织该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要求该公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公司驾驶员队伍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