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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都是“不可容忍”的交通违法行为。芜湖一小伙叶某,5月23日晚,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芜湖鸠江交警查获。
5月23日20时,鸠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长江北路开展酒驾统一行动。21时28分,一辆皖B53QXX号牌的小型轿车沿长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波尔卡路段时,因涉嫌酒驾被民警查获,经对驾驶员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出生于89年的叶某目前还在驾校学习,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加酒驾,这位驾驶员也着实胆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款、《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叶某合并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梁福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