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宿州市公安局一干部获刑7年 发布时间:2020-06-11 10:46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6月11日,据中国检察网消息,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主任科员冯涛徇私枉法案,由萧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涛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编辑:彭玲 标签: 警务 有期徒刑 督察 徇私枉法 相关阅读 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主任科员冯涛被查 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主任科员冯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涉嫌徇私枉法!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王超受审 2020年5月28日上午,太和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王超涉嫌徇私枉法案一审开庭审理。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指出公诉。 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合肥一派出所副所长被提起公诉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肥西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原副所长陶厚盾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徇私枉法罪!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叶永军被决定逮捕 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叶永军因涉嫌徇私枉法罪于2020年2月4日被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执行。这是刑诉法修改以来淮北市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第一个职务犯罪案件,现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