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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颍泉检察消息,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高某某等11人诈骗案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在颍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成立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构可以办理低息贷款的事实,向社会不特定的被害人虚假宣传,诱使张某某等百余名被害人缴纳贷款服务费实施诈骗。
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质证和辩护。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