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安徽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监管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0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风险高低评定等级,实施分级监管。

《办法》将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一般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等四个类别,并实行动态管理。风险等级划分依据既包括品种(业态)风险、规模大小等静态因素,也包括质量管控水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情况等动态因素。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品种(业态)不同,制定相应的监管登记表和监督检查表,明确了具体的风险要素、分值及加权形式。

《办法》规定,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年初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发起方式以及监管的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水平。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单位,在每年实行全覆盖检查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一般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中等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高风险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同时,对问题线索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合规生产经营,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是我省建立市场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实现重点监管与科学监管有机结合,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